为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摸清我市0—6岁残疾儿童底数,市政府残工委决定于20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0—6岁残疾儿童普查工作,请全市各地有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的疑似残疾儿童的家庭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办)残联主动申报,市政府残工委将组织专家于7月中旬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集中组织鉴定。
特此公告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