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资料中心 - 康复服务 - 教育就业 - 文体荟萃 - 联系我们
最新公告: 鄂州市残联着眼全局,科学规划和落实年度工作目标     2010年09月08日 星期三
鄂州残疾人联合会 > 资讯 > 政策法规
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时间:2007年06月25日    

 

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和《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精神,制定《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实施5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重视下,在省残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以优化残疾人服务、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为宗旨,以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着眼点,以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为立足点,以优化社会环境为着力点,以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为出发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改善残疾人的生存条件,较好地完成了《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氛围更加和谐。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鄂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工作环境得到改善与优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助残活动,解决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大量实际困难,扶残助残的文明社会风尚更加普及深入,各界人士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二)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市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71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100%,低视力康复254人次,假肢安装97例,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569人次,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2人次,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05人次,用品用具供应4757件,精神病患者防治44250人次,监护42800人次,监护率96.7%,明显好转28935人次,显好率65.4%,24300人次精神病患者通过综合防治逐步融入社会,社会参与率55%。康复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十五”计划各项指标。

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排、鼓励自主创业和个体从业等形式,

共有23857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84%建立了残疾人实用技术、服装制作、

盲人按摩等3个市级残疾人培训基地,补贴费用120万元,免费培训

5257人次,增强了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扶持部分贫困残疾人走上自强

创业之路,逐步摆脱了贫困。

全市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少年儿童589名,有492名在特殊教育机构学习或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入学率83.5%。扶持和创办了市聋哑学校、市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基地、市弱智儿童培智中心等3家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122名残疾少年儿童在特殊教育机构接受教育。668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了“两免一补”。积极争取15.6万元捐助资金,为130名贫困高中、大学生进行了资助。全市共有295名“三无”残疾人被优先纳入五保供养,1372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享受了低保,5761名农村特困残疾人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

(三)残疾人的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开办了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

服务站,组建了肢残、盲人、聋哑人、智力残疾亲友会和精神残疾亲

友会等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创建了1个残疾人康复诊疗指导中心,

1个省级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2

个精神病防治基地,36个社区残疾人协会,17个社区残疾人康复站。

面积6000多平方米,投资1000多万元,具有一定规模、设施比较完

备的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即将投入使用。

(四)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第五、六、七届残

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3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

7篇。获“残疾人在祖国怀抱中”全省摄影大赛1个一等奖,2个二

等奖,2个三等奖。在全省第五、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中,我市共获金牌

24枚、银牌13枚、铜牌7,并荣获全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体育道

德风尚奖和多项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充分展示了我市残疾人顽强拼

搏的精神风貌,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为鄂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残疾人事业新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任务还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将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整合资源,社会化工作的原则。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发和依托丰富的社会资源,规范和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坚持夯实基础,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区、乡(镇、街)、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干部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工作网络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完善业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坚持有法可依,依法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残疾人基本状况。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康复服务面进一步扩大,通过采取各种康复措施,使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继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80%以上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规模、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逐步增强。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农村7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60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8%;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00名;装配假肢80例、矫形器10件;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新增2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00人;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120例;5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为800名贫困残疾人患者提供住院治疗经费补助;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3300件,其中免费配发300件;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1.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市、区残疾人康复设施,发挥其对基层的示范和指导作用,逐步完善各类残疾人功能检测与评估、康复训练与指导、信息咨询与转介服务、辅助器具供应与服务等各项康复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整合资源,发挥卫生、社区、学校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将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纳入城市大病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2. 全面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使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和康复服务,对部分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采用各种康复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3.加强视力、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继续通过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白内障复明、听力助残、假肢安装、肢体残疾儿童矫治等重点康复项目;建立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对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经费补助;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以聋儿康复为重点,完善听力康复服务网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聋儿康复训练,加大贫困聋儿救助力度,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依托幼教、特教及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智力残疾人社区和家庭康复工作。

4.建立和完善市、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 普及康复知识,减少残疾发生。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康复宣传服务,提高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水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普九范围,适合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符合中、高等以上教育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95%以上;培训残疾人5900人次。

1.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努力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5%以上。

2.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强特殊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3.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使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

4.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建立补助制度,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900人次,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次。

5.加强未成年残疾儿童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盲人按摩等残疾人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新增1700人就业,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按照收保障金、促进就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地税代征的征收力度,年保障金征收达600万元以上。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收好、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采取集中、分散、个体就业和社区公益岗位就业等形式,帮助17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水平。

3.加强市、区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和设施,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展服务项目,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手段,规范服务体系,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扶持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基地建设,按照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重视并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5.规范发展盲人按摩行业。大力培训、培养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人员,提高盲人按摩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共发展180个盲人按摩点、安排600名盲人按摩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技术达不到要求的盲人按摩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盲人按摩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盲人按摩院(所)在核发执照和税收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照顾。

6.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人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工作。把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供养,保障其基本生活。

7.确保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动员、组织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四)扶贫

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5000人次。

1.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要求,继续将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纳入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逐年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项目,让贫困残疾人参与项目开发,保证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2.大力拓展扶残项目。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切实纳入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卫生扶贫等项目扶贫之中;组织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各种有利于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的短、平、快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五)文化体育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

1.创造条件广泛开展残健融合的文体、娱乐活动。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残联等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全民健身活动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增加相应设施。公共图书馆、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图书借阅服务,市图书馆要力争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要积极组织健全人与残疾人一起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增进了解,促进社会和谐。

2.加强对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教育、体育、残联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体育训练资金、器材扶持,吸收社会资金,利用社会资源,以各种形式组建专、兼结合的青少年残疾人体育训练队;进一步开展残疾人体育新项目,力争在国内、国际重大赛事中有鄂州籍运动员参加;积极组队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力争每两年举办一次市级残疾人运动会。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各级教育、文化、残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争取财政和社会捐助资金,建立残疾人文艺人才信息库,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开展残疾人文艺汇演活动,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力争在全省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艺术调演中取得好成绩。

(六)维权

 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维权机制,依法维护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

1.大力开展残疾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残联等组成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市级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维权岗(站)建设,形成以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构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为基础,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维权机制。各级法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适当扩大残疾人受援范围和受援事项,减免贫困残疾人诉讼费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2.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因企业转制、土地征用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合法权益。

3.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将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纳入我市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鄂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对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各级政府每年度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中要优先落实为残疾人所办的实事。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各类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广泛、深入宣传,提高政府、社会、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鄂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七)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

1.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依托公共媒体采取不同形式宣传残疾人事业,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优秀残疾人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市电视台积极争取开办新闻手语节目,鄂州日报、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要积极配合全市助残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设残疾人事业专栏。

2.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医疗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社会各界助残活动。继续广泛宣传和表彰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各类先进典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评选。

(八)信息化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建立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电子政务联系。推动全市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信息服务。健全残疾人事业数据库,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1.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残联公众信息网和机关办公局域网、残疾人就业服务网,依托我市党政信息网络和中、省残联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2.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统一标准,逐步建立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

3.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九)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

1、进一步加大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功能,规范管理,为残疾人提供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麻风病治疗、中医按摩、假肢安装,配置助视助听器材、聋儿语训、弱智儿童培训、文化娱乐及多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2、各区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会力量联合或独资兴建等方式,兴建一所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为当地残疾人提供康复、培训等综合服务;条件较好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利用现有医疗卫生、市民学校和文化娱乐场所等,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十)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培养、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巩固和优化社区残疾人协会队伍,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使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1.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和中国残联、省残联要求,逐步将3个区级残联实行理事长专职,配足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逐步实现计划单列;乡(镇、街道)残联的职责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承担,要逐步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理事长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并采取招聘的办法选配一名优秀残疾人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助理员。使基层残疾人组织普遍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2.加强班子建设,培养干部队伍。落实残疾人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做好残联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残联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结合,造就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加强残疾人协会建设。区级以下残联要积极创造条件,健全“五大”残疾人协会组织和工作机制,选拔配备素质较高、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人担任协会负责人。完善城区36个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315个农村村级残疾人协会。各协会都要有残疾人活动室,要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逐步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4.规范和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规范助残志愿者登记注册和行为指导,确立帮扶关系,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结合残疾人证的换发,做好残疾人调查摸底工作,逐步建立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发表评论 全部跟贴 (0)
用户:
最多1024个字符.
 【政策法规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
中国残联 教育部关于印
鄂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
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
中国残疾人体育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盲人版网站
中国残疾人美术网
中国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技术服务中心
中国残疾人就业信息网
鄂州房产网
鄂州民政信息网

我要留言 │关于我们 │ 用户指南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举报投诉
2007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联系电话:(0711)3856728 鄂ICP备06021958
技术支持    鄂州锦天软件有限责任公司